投贷联动业务虽然在一定维度上解决了部分中小企业的燃眉之急,但相较于欧美等发达国家,我国投贷联动业务还停留在起步推广阶段,并未形成良性循环、参与者多赢的理想格局。
截至目前,全国6家国有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12家全国城商行以及绝大部分地方性城商行已全部开展符合自身定位或特殊行业特色的投贷联动业务。
不过,我国的银行投贷联动业务整体风格更稳健,主要原因有三方面:
第一,市场不同,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单一内需市场,尽管我国也是全球唯一的全产业链国家,但整体政策监管基本一致造成企业发展模式区别不大,因此有益于金融机构趋于雷同化的信贷投放政策,这也就造成了行业整体趋于保守的业务风格;
第二,银行背景不同,资本主义国家的银行更像一家“公司”,因此能够承担投资失败带来的损失,而我国则是中央或地方政府控股的银行占据主导地位的银行体系,作为社会主义国家,银行除了正常经营外,更重要的是承担稳定社会经济基本面、延伸政府政策的重要抓手,这就使得我国的银行业没有欧美国家那么强的“逐利性”;
第三,从民间来看,我国的银行更像是政府职能部门,因此如果银行一旦出现大面积的坏账导致资不抵债,破产是小,信誉是大,因此即便出现类似包商银行的事件,国家也会及时进场。
然而,即便存在以上的中国特色情况,但在蒸蒸日上的经济发展推动下,我国的投贷联动业务也逐渐出现划分,就目前银行业情况看,我国投贷联动业务大体分为四种类型:即选择行权模式、国开行独立运作模式、银行股东内推模式、投前贷后和贷前投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