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将介绍国内投贷联动模式中最为重要的一类,即选择行权模式,相较于其他模式,该模式更符合当前我国银行、企业、投资机构三者的生态位,因此在实际银企合作中,也更加常见。
一、选择行权模式基本概念
选择行权模式全称为银行认股权选择模式,目前该产品主要集中于规模较大的地方性城商行,业务范围也多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沿海地区以及武汉西安成都等经济较发达的城市。选择行权模式指银行在发放贷款(一般为纯信用贷款)的同时,会与企业签订基于贷款额度(20%-50%)左右资金规模的股权认购选择协议,约定待企业后续股权融资时,银行有权按照协议签订时的企业估值与当时约定资金规模所占的股份,转让给投资机构,由投资机构按照目前企业估值支付相应投资金额的业务模式。
二、选择行权模式特点
选择行权模式是我国现行银行体系下较为主流的投贷联动贷款模式,它较好的体现了投贷结合的整体思路,同时也兼顾了各方利益,为银企投三方创造了时间换价值的弹性空间:
1、商业银行角度
一方面将投资带来的不可控风险转嫁给投资机构,但同时又有机会拿到远高于贷款利息的中间业务收入,另一方面,投贷分离的底层逻辑保证了银行贷款的安全性。
2、科创型中小企业角度
首先投贷联动贷款模式的贷款金额高于一般类银行贷款,且基本不涉及抵押物问题,为轻资产运营企业拿到高额债权资金提供了良好的途径;其次对于认股权份额出让对象问题,本质上为创始人(或联合创始人)提供了合理合法的套现途径,特别对于创始人来说,1%甚至更低的份额对其控制企业并无太大影响;再次,由于新进投资机构进场份额较少,所以在企业经营决策上并无太多话语权,客观上避免了对企业经营的干扰;最后,愿意做投贷联动业务的投资机构部分为政府引导基金等非市场投资机构,在追求盈利的同时更看重企业发展带来的当地经济增长,因此也会从政府层面为企业带来实质性各类资源,对于一些下游客户为国资或垄断性行业的科创型中小企业来说,甚至可以看做战略投资。
3、投资机构角度
科创型中小企业经过了银行筛选或银行(第三方)独立尽调,这些经过银行一到两年合作的企业本身风险性远低于市场上未拿到银行贷款的创业公司,因此投资失败的概率远低于纯市场化机构;再者,最终是否接受行权的决定权在投资机构自身,因此投资机构可以视行业情况、行业情况酌情进场;最后,因为投资份额小,便给了一些热衷于跟投、相对弱势的投资机构一个优质企业绝佳的进场机会。